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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這篇並不是因為我個人傾向的表露,而是純粹針對議題的分享。

我個人羨慕這恩賜、以及殉道的恩賜。我也曾求問過主、以免一直在尋覓錯了方向,浪費我的子彈。主透過異夢答覆我似是沒這恩賜,有別的帶領。
但我接觸過真正獨身恩賜的年老主內(且恩賜量表做出來也有這項),其本質並非世俗的獨身主義、且完全大相逕庭。
 我很欣賞 喬老師說的,基督給我們得勝的生命,單身+已婚者都要活出得勝。還單身時、不是只有「待婚」一途,好像人生就暫停在這。而是完成神所託付我們生命中每一個時期的計畫~
我也知有些人單身是心態不健康的or.想結卻找不到,這便稱不上是恩賜。(這跟總體經濟學中的失業率算法有相似處
看過有A牧者從傳道到按立牧師,當她說與基督互許每天的真實,那種程度已經超乎一般我能想像的地步,因我也曾經看過有網友N姊妹說曾有連續兩週,起始的第一次是她要出門鎖門時,突然覺得有人從背後輕輕抱住她的感覺,而且非常的真實,她知道是主,心中一股暖流,又感覺非常的甜蜜喜樂,每天都好像幸福的嘴要笑得裂開一樣,強烈的程度超乎她在地上經歷過的。
我自己也親身經歷過一週,但可惜沒法長期持續。所以我知道那是怎樣的天堂阿~聽到A牧者竟能天天長期的,也實在很羨慕~ 但...每個人神帶的方式不同。

葉光明 牧師 我們都很熟悉,他也是已婚,與路得師母白首偕老。 分享他這篇好文。(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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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獨 身

摘自《婚約神做媒人》


葉光明 牧師


http://www.jidujiao.com/jiangdao/ygm/index.html







  無論男女,婚姻是人生一條平凡路徑。然而,神並非引領所有的人走入這條平凡路徑。對委身於神的基督徒而言,屬世的人生終極目的並不是結婚,乃是為了要完成他的旨意。耶穌在約翰福音四章三十四節,為信徒立下典範: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

  對耶穌個人本身,神的旨意,並不含有耶穌在世時有肉身的婚姻生活。他乃是等待著那一日的來臨,與他的新婦,就是教會,一同歡呼慶賀!

  我們基督徒要不斷提醒自己,我們並不是在地上的生活中得到最完全的意義。我們不能迷戀於任何短暫的事物中,使徒約翰警告說:

  [約一2: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生命最至極的滿足與成全,只有一個確切不能改變的根基:找著,並完成神的旨意。若神對你生命的旨意並不包括婚姻在內,他乃是要你傚法耶穌,只等候羔羊的婚宴,那你當如何行呢?

  也許這是你從未坦然正視的一個問題,你就是把婚姻當作是人生的目標之一,全力以赴──只是目前尚未完成而已。你說:「我一直都在為我的配偶禱告,只是神還未回答而已。」難道你忘記了,「不」,也是一個答案?

  當你要面對這個問題時,最好是把你的計劃和預想暫時放下,向神敞開你的心。往往當神有話要對我們說時,我們卻沒預備心來聆聽。神在詩篇[詩46:10]挑戰我們:「 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們當以[詩85:8]的話來回應神:「 我要聽神耶和華所說的話。因為他必應許將平安賜給他的百姓,他的聖民。」

  我們需要花時間,犧牲自己且自我操練,才能進到內心寧靜之處,在那裡聆聽神的話語。可能你要少花時間看電視,少和朋友打電話或參與社會應酬,把報紙和 雜誌擱置一旁,多花時間來讀聖經。無論你如何行,無一事物可取代聆聽神的聲音。代價也許是高的,但你的回報,卻遠超過你所付出的!

  有一事你可以確實明白的。若神定意要你獨身,就算你積極預備婚姻道路時,也永不會有平安或滿足。並且即或你真的結婚了,你也不能消除內心深處的挫折之感。相反地,可能這個感覺會更加深。你那無辜的配偶就會成為一個犧牲者。

  也許你真實地感受到,神關心你的婚姻,但卻從未給你一個確切的答覆。他還未給你一個伴侶,但也沒有向你顯明他的旨意乃是要你守獨身。若是這樣的情形,你可以遵循大衛的建議:[詩37:7]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詩37:8]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在你現在的崗位上,全心事奉神,把將來交在他手中。你默然信靠的態度,會幫助你走上神為未來所打開的路去。

  每一位未婚的基督徒,都應該來正視這個問題,看是否神在他們的生命中有獨身的旨意。若有人把獨身當作是他的呼召,且心中滿有平安;那他就比較容易在其 他事上也辨明出神的旨意。相反的來說,若有人成日所思全是婚姻的困攪,就可能會錯失了神在其他方面的引導,而做出人生錯誤的決定。

  有哪些情況使人會獨身呢?我們可以分兩個范野:一般的,和屬靈的。對許多人來說,一般的原因是適用於信徒與非信徒的。這樣的人,早在個人生活和環境中 發展出單身生活的模式,神與此情況毫無任何直接干涉或關係。而在屬靈的原因上,則與基督徒的特別呼召和服事工場有關。



A.一般的:


(含信徒/非信徒)


1.生理上的原因


與個人的身體成長有關.


2.心理上的原因則與個人的心志、情緒發展有關(有的人在平常情形下是正常的,而有的則是成為典型的阻礙型。)


3.社會的


與個人生活和社會環境有關


B.屬靈的:


(信徒)


1.出於神至高無上的神聖指示


Ex:使徒保羅.


對保羅而言,守獨身並不是一個犧牲,乃是神的恩賜。他在那其中自得其樂


2.出於人為守潔身的意願。


出於自己意志而有的自我宣言犧牲


Ex:教會歷史上有很多


 


 



  一般的原因又可再細分為三個方面:生理上的,心理上的和社會的。生理上的原因與個人的身體成長有關。心理上的原因則與個人的心志、情緒發展有關。而社 會的一般原因則與個人生活和社會環境有關。由於本書並不是要專門研究有關醫學、心理學和社會學方面的,就不再細細分析這方面的細節。

  然而,基督徒若在以上的任何方面有個人問題時,可禱告尋求相關專家的建議。最好那位專家也是委身的基督徒,不然至少他也要是贊同猶太人倫理學的醫生。

  目前,我們就只是在獨身的一般原因方面上的幾個典型例子鴻然一瞥便可以了。在生理方面,很明顯的案例就是有人受到先天性的影響而造成的,如蒙古症或大 腦麻痺症;或是那些有嚴重傷害的人。如四肢癱瘓。也有些人是在性功能上完全沒有發展或沒有正常的發展。大部分這些人──當然不是所有的人──主可能會要他 們,最好是維持獨身的生活。

  而有關心理方面的問題,有的人在平常情形下是正常的,而有的則是成為典型的阻礙型。幾乎任何大大小小的基督徒團體中會有一個或以上這樣情形的人。通常 他們是屬乎最快樂、最可愛的會友之一。有些人則依醫學被歸類為是精神分裂症者或精神病患。除內心深處的掙扎困攪外,有時他們很清楚地顯露出他們的見識與靈 修生活,是長進的信徒。然而對這樣的信徒,或其他同類型的人來說,神對他們的安排通常都是獨身的。

  在社會上的原因,有不同的情況導致一個人獨身。在路得娘家就有一個如此的案例。卡露茵的母親早逝,遺下六個孩子。最小的卡露茵那時約是6歲左右。幾年 後,她的父親再娶,她就留在家裡照顧父親與繼母。40歲時,她的父親死了,而繼母則因關節炎而不良於行。卡露茵覺得有責任繼續照顧繼母,直到20年後她去 世為止。卡露茵的大半輩子都是獨身的生活,為了要成全聖經所說盡到看顧父母的義務。

  而另外的,在世界不同地區的社會當中,有些是適婚的基督徒弟兄人數少於姐妹。在這樣的情形下,大多數的姐妹寧可明智地決定維持單身,全心獻身於主!也 不要與一個沒有委身的非基督徒同負一軛。在許多的地方教會中,這樣奉獻的單身姐妹是屬靈能力的極大來源。

  可能有人會立刻問到:「難道神就不能施神蹟,醫治前面那些在生理或心理有問題的人?」他當然是做得到的。事實上,我曾目睹許許多多的人摸到神的大能,並且生命得到轉機,包括患有蒙古症、癱瘓者、精神病患、精神分裂症者與患有腦麻痺症者。
同時,我也必須承認,有很多人並沒有得到醫治。我們都曾為得醫治的人和那沒有得醫治的人禱告過。我們不能說那些蒙醫治的人,就比未得醫治的人來得更討神喜悅或是更奉獻予神。

  那麼當如何來解釋呢?至於我,則在申命記找到一個充分的理由:[申29:29]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有些神的子民,甚至是他最好的僕人,沒有得醫治的原因,是屬乎「隱秘的事」,是神在這時候看為不適宜與我們分享的事。我一直學習在他的全能面前謙卑,並且一如耶穌自己也這般說[太11:26] 父阿,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我也從經驗和觀察中學習到一個真理,就是神對保羅的保證:[林後12:9]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神說這些話時,保羅正處於極端痛苦的環境之中,而神卻不願把他從其中釋放出來。相反地,神賜給他恩典,使他可以戰勝那其中的痛苦。

  在這樣的情況裡,神的恩典可以為我們開出1或2條路。這恩典或許使我們得以奇蹟似地從痛苦中得釋放。或者是使我們仍然在痛苦中,但卻是得勝有餘。神的 恩典在我們身上所顯明的方式,乃在於神在那個環境中對我們的旨意為何而定的。但無論神的旨意如何,他的恩典總是夠用的。有人如此分享說:神的旨意,永遠不 會使我置身於他恩典不足使我剛強之處。

  我們斷不能說那些因痛苦而不能結婚的基督徒,就無法經歷其他基督徒所享有的平安與喜樂。令人不解的是,反過來的說法確是真實的。許多在某一方面有障礙 的基督徒,反倒比那些所謂的「正常的」基督徒,來得更安詳而滿足。事實上,只有那些真正降服於神至高無上旨意的基督徒,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與完全;無論是 健康的或仍是在痛苦中。通常,那些有「殘障」的基督徒,會比身心健康的基督徒,來得更容易,更快地降服於神。

  而那些因家庭或社會環境而決定獨身的基督徒亦是如此。事實常常可以證明出,這些未婚的信徒,會比一些他們周圍的已婚信徒,在服事神上面,來得更喜樂而忠心。

  我們再來討論獨身問題的屬靈的理由。新約聖經告訴我們二個不同的可能性。第一,出於神至高無上的神聖指示。第二,出於人為守潔身的意願

  因第一個原因而獨身的代表人物,就是使徒保羅。他在哥林多前書說出他獨身的原因所在:[林前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對保羅而言,守獨身並不是一個犧牲,乃是神的恩賜。他在那其中自得其樂;從不會有不快樂的婚姻。

  「嗯賜」的希臘原文是charisma。複數名詞是chaimata。它就是現代英文charismatic的古英文字。

  Charisma是新約聖經中區別概念用語之一,且是表達獨特關係不可或缺的要素。它是以charis為字根,再加上音節ma 而成的字。Charis意即美麗,喜悅,恩典;特別是用來提及神接受凡因信靠耶穌基督為他的孩子時。這樣的恩典,乃非人力所能及;而單單只能從神那裡,出 於他自己的決定而白白得來的。

  加上ma最後音節時,就使其意義由一般變為特別的。Charis的「嗯典」是一般性的,在它所涵括的一切形式中,charisma是個單數,是一般恩典中的一個單數,特別的形式,給予一個個別的基督徒,為要完成神在這人身上的目的。

  過去數十年來,基督教運動為神的百姓帶來基督徒生活廣闊的charismata之新意識。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影響,就是更新教會,使其更具有屬靈度量。特別是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八至九節中所列出的九種聖靈恩賜,得以在教會中發揮功能。

  許多的信徒一定會有這樣的印象,就是這所有的charismata是顯而易見的。這和我們所以為的真理有些差距。我從新約中數出與神恩典有關的特別表 示,共有22個,都稱為chrismata。其中一個,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七節提到的獨身。當我在課堂教導有關屬靈恩賜時,有時我會給予一個警告, 若基督徒在祈求神給予一些恩賜時,卻漠視一些獨特的項目,可能他們會發現到,神卻以獨身的恩賜來祝福他們!而他們大部分卻不明白,獨身竟然也是一個恩賜。

  分析保羅獨身的本質中的chrismata,有兩個重要的事實。
第一,這是出於神的獨特恩賜,不是保羅所學習到的,或保羅按己意來的,也不是出於保羅 自己的決定。神用他那不能測透的智慧賜贈保羅如此的恩賜,而保羅順服接受它,用這恩賜來完成神對他生命的目的。

  我們一定要明白保羅的獨身並沒有使他與基督的身體分離,或到世界的生活挑戰隔絕。他仍然生活於人群當中──無論是信徒當中,或是屬世的世界。對屬靈的恩賜,保羅如此說:

  [林前12: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他個人所得的獨身恩賜,正是叫人得益處。獨身並不是保羅個人屬靈生命完全的窄徑。它的目的乃是要裝備他,使他能更有效影響、建造基督的身體全身。在哥林多前書,保羅比較他和巴拿巴與其他使徒一起的特別服事:

  [林前9: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林前9: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嗎?

  我們可以從此段經文中看出,巴拿巴也和保羅一樣是未婚的。然而,很清楚地他們是使徒中的兩個特例。其餘的使徒都有自己的妻子,一同往來旅行傳道。

  很顯然的,在保羅的獨身生活與神所委派的職事之特別要求與壓力有直接的關係。在他所定意要完成的事上,這是非常主要的關鍵。若果保羅結了婚,不可避免的結果就會是:或者他的婚姻可能是個不幸,或者他無法完成他的任務。

  我個人相信神的原意是要約翰衛斯理(聖經翻譯學家)獨身的,但他卻沒有接受這個恩賜。他的婚姻可能是他人生唯一的錯誤。那段婚姻對他的服事毫無幫助, 甚至也沒有使他多得個人的快樂與成就。因此,有一點對神的僕人是相當重要的,就是要能辨明是否有獨身恩賜的特別呼召。

  在馬太福音中,耶穌也提及另一種基督徒生活的獨身方式:[太19: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耶穌在此提到不能有正常性關係的閹人,他詳述所造成的三個原因。有人是天生的,有人是被迫的(就是閹割),而有人會有這樣的生活方式,乃是出於自願的。

  後者乃是「為天國的緣故」而自閹的──也就是要使自己可以毫無保留地在神國度中服事神。雖然閹人泛指男性而言,但在為天國的緣故上,則包含著凡弟兄或 姐妹甘心不結婚,以獨身的方式把自己獻身於事工的人而言。在過去幾世紀以來,教會歷史上有很多這類「閹人」信徒的顯例。

  然而,這類的人並沒有從神而來的屬靈獨身恩賜。這是耶穌所說的:他們是自閹的。他們的單身,乃是出於自己造成的,並不是出於神。這樣的人,不似保羅,原可以有幸福的婚姻。因此他們的獨身正代表著出於自己意志而有的自我宣言犧牲。

  所以在屬靈的原因上,獨身的理由,可能是出於神的獨特恩賜,也可以是出於人的自願。不管是何者,它的結果與人性的內在複雜結構有關。

  人類心中不同形式的動機與表達,可用同源於一湖的不同溪流來比喻。若其中一條用水壩來攔截,那麼其他的容量就相對增加。人性的一條主要河流就是婚姻中 的性表達。若在基督徒生命的性之河上修壩攔水,那麼屬靈的,智識與情感的能力,就能以其他形式大量地表達出來──如要代求,學術領域,藝術才幹,創造能 力,或在濟貧方面。

  希因·哈弗斯(Selwyn Hughes)在分析基督徒生活的話語中,曾言簡意賅地說:

  把性降服於神,正是分散了它的控制與能力。亞力克斯·卡力爾(Alexis Carrel)說,在世上成就大事者,正是懂得如何驅使性的人,他們把性擺在影響生活的次要位置。在婚姻中,性必須是用繁衍後代,及帶給雙方喜悅而有的生 活功能。沒有結婚的,則必須把性昇華至為神國度開創其他生活領域的境界。記住,最懂得如何制服性的人,才能有穩重剛強的服事。

  那是否有些階層的基督徒一定要獨身?例如,是否所有牧會的職務一定要求守獨身?新約聖經在這方面並沒有任何指示。只指明出在眾使徒中,只有保羅和巴拿 巴是唯一有這恩賜的兩個使徒(甚至巴拿巴是否包含其中,都仍是一個問號。)傳統上,對監督(通常在傳統上是譯為主教)的要求,保羅就說:

  [提前3:2]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提前3: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

  因此,保羅確定一個監督(或主教)應該是有家庭的已婚弟兄,而不是獨身者

  就我個人多年來的經驗與觀察,這是一個明智而實際的要求。在牧養單身女性與已婚夫婦時,牧師常需要妻子予以他不同的透視,給予他特別的看見。他同時也 需要妻子的保護,免於使自己陷於性試探的環境。讓一個職事單獨用很多的時間與女士禱告或輔導,是不正當的。有很多始料未及和糾纏不清的關係正是在這種情形 之下意外發展出來的。

  毫無疑問,這正是為何猶太教對拉比的條件,必須是已婚者的幾個原因。就此看來,猶太人的階級觀念,會比傳統基督教要求所有聖職人員獨身的作法,來得更接近聖經的原意。

  獨身當然在神為他僕人指定服事中,佔有一席之地,或許是出於神的神聖呼召,或出於個人的禱告而決定的。然而,在一些特別的範圍內,它並不是所有職事的標準。

  因此,當我們思及結婚或獨身時,每一個蒙召作不同形式服事的工人,務必自己去找到神對他或她生命的心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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