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份是在講猶大人不斷的 罪惡多端 +拜假神, 不悔改, 而 受禍... | |
耶利米書 10 : 19 | 民說、禍哉、我受損傷.我的傷痕、極其重大.我卻說、這真是我的痛苦、必須忍受。 |
耶利米書 10 : 20 | 我的帳棚毀壞、我的繩索折斷。我的兒女離我出去、沒有了.無人再支搭我的帳棚、挂起我的幔子。 |
耶利米書 10 : 21 | 因為牧人都成為畜類、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不得順利、他們的羊群也都分散。 |
耶利米書 10 : 22 | 有風聲、看哪、敵人來了、有大擾亂從北方出來、要使猶大城邑、變為荒涼、成為野狗的住處。 |
耶利米書 10 : 23 | 耶和華阿、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 |
耶利米書 10 : 24 | 耶和華阿、求你從寬懲治我.不要在你的怒中懲治我、恐怕使我歸於無有。 |
耶利米書 10 : 25 | 願你將忿怒傾在不認識你的列國中、和不求告你名的各族上.因為他們吞了雅各、不但吞了而且滅絕、把他的住處變 為荒場。 |
耶利米在百姓咎由自取的審判將要來臨時,繼續為他的同胞向神禱告。 1.從耶利米的代禱我們可學習如何為被神 管教的兄姊祈求?
從耶利米的代禱,我們可以學習到如何為罪人代禱:
一、他以百姓的代表向神祈求
他未將自己置身於神的懲罰之外,他懇求神從寬懲治他們,他承擔百姓的罪。他站在百姓和神的中間,代替百姓向神懇求。如今耶穌是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我們的罪向神獻上挽回祭(來三17)。
二、承認神的至高主權
他說「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23節)
人常忘記神的主權,以為可隨己意生活,但其實人完全無力決定自己的人生。他明白神有至高的主權,但猶大卻愚昧的偏行己路,卻不明白人豈能勝過神呢?人可逃到哪去躲避神的面呢?猶大百姓就因不認識神的掌權,以致任意妄為。因此代禱者為人的罪代求時,必須明白人最根本的罪,就是不承認神的主權,企圖離開神而獨立,這是人悖逆的本性。
三、他感受同胞被神管教的痛苦
他說「這真是我的痛苦」(19節)。先知代禱者,所承受的痛苦當更甚於被管教的百姓,他並不能因個人未曾犯罪而免於苦難,他也不能因人未曾聽從他的話遭受管教而冷言相向。國家及教會是一生命共同體。一肢體受傷,身體必然感受痛苦,全部身體功能也都受影響。從此我們可分辨,真正屬神先知代禱者的靈,應是哀傷多於忿怒,急切多於冷酷,憐憫多於嚴厲。耶穌「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8)
四、他懇求神以公正、憐憫審判
他深切認識神,認識神是公義的,也是慈愛的,他瞭解神不以報復洩怒為目的。祂管教的目的是糾正錯誤,只要兒女願意切實改正,祂的怒氣就消。神的審判是公正的,是人當得的,所用管教的方法是有效的,是對人有益的。耶利米懇求神,對猶大不要杖責太重,否則他們無法承受。他也宣告外邦國家雖是神管教的器皿,但他們不能免除暴虐無道的罪。
因此我們看見,代禱者需根據神的屬性祈求,因神按祂的屬性行事。我們也看到罪人在神審判下的盼望,就是神必按他聖潔完全的性情行事,祂不至管教人到將人毀滅,祂也不至忿怒到失去憐憫。而神也必審判那不公欺凌神兒女,使他們受苦的惡人,因祂是慈愛與公義兼具的神。
註:1.21節「不得順利」,意「不興盛」。
2.24節「求你從寬懲治我」,意「求你按公正糾正我」。
2.從本段經文,我們可如何安慰被神管教的兒女?
親愛的主,懇求你,赦免我們愚昧偏 行己路的罪。遠離你的生活是痛苦的,沒有平安與喜樂。懇求你紀念一切遠離你的弟兄姊妹,帶領他們回到你面前;
懇求你在管教他們時,憐憫他們,賜給 他們光,使他們覺悟他們不能定自己的腳步。懇求你,從新接納我們,使我們永不離棄你。